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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CL集团的MBO模式
几年前,云南红塔集团的褚时健所引发的对“59岁现象”的争论言犹在耳。2002年,仰融和李经纬的先后落马又吹响产权魔笛的颤音。对比上述人等,李东升无疑是幸运的,他旗下的TCL集团得天时地利人和,成功地实现了法律意义上规范的持股。TCL集团的改制相当成功,也恰到好处,同时也带来了值得借鉴的MBO经验。
一、TCL的MBO之路
(一)1997年以前
TCL集团早在1993年就在深华、华通等下属生产性公司和销售系统开始了股权多元化、经营者持股的尝试,经营者的积极性被很好地调动起来,企业业绩也大幅增长。
(二)1997年~2002年4月
但TCL集团层面上的MBO则始于1997年惠州市政府与TCL集团管理层签订的授权经营合同。
该合同规定:TCL集团从创建伊始到1996年的数亿元资产全部归惠州市政府所有,>创业者不得有任何异议;1997年后,以净资产年增长率为标准予以奖惩:TCL集团的净资产年增长率如果超过10%(为当时假设的彩电行业平均资本报酬率5%的2倍),其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奖励给管理层,但奖励只能用于认购公司增发的股份;如果增长达不到10%,则管理层应受到相应的处罚。合同为期5年。
这种股票期权方式,成功地保证了 TCL集团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,同时又大大激发了管理层的积极性和经营潜能。因业绩突出,TCL集团的管理层连年得到奖励用于认购公司股权。到2002 年4月TCL集团改制时,包括管理层在内的TCL集团内部员工持股已达到42%,国有股则从100%下降到58%,即TCL集团的股权结构为:
——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8%;
——包括管理层在内的TCL集团内部员工持股42%。
(三)2002年4月至今
2002年4月16日,TCL集团召开了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,在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将原“TCL集团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广东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”,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59193.52万元,发起人股东为:代表市政府的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(简称“惠州投资”),新引进的5大战略性股东,即南太电子(深圳)有限公司、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.V.、Lucky Concept Limited、Regal Trinity Limited、株式会社东芝、住友商事株式会社,以及李东生等42名自然人。自此,TCL集团的MBO宣告完成。
综观TCL集团的MBO,有几个突出的特点:
第一,在增量的基础上开展MBO,实现了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共赢局面。
TCL集团MBO的具体操作采取的是管理层以现金认购、增资扩股的方式,而现金的来源则是净资产年增长率超过10%以上的部分。这种增量基础上的改革是可以达到多方利益平衡和共赢的“帕累托改进”。
李东生说,“1997年的改革很及时”,“改晚了难度就很高”,“为什么春兰改制的方案不成功,因为要动存量资产。所以,要在增量资产那里动脑筋。因为最敏感的问题是国有资产有没有流失。只要我没有动你的,那何来流失呢?应该让国家得大头,个人得小头。”
第二,引进了战略投资者,将MBO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、优化产业结构以及实施国际化战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。
第三,为整个TCL集团上市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平台,也为战略投资者的退出提供了一条较好的途径。
日前,有媒体报道,TCL集团要与TCL通讯(000542.SZ)换股上市,后被公告予以澄清。但TCL集团的上市恐怕早已纳入李东生的议事日程。而战略投资者的引入、增持TCL通讯的股份以增加移动通讯业务比重、向TCL国际(01070.HK)收购白色家电业务等都为TCL集团的上市打造了一个良好的平台。反过来,TCL集团的上市也为其战略投资者的退出提供了一条较好的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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